🥚❫💵
2021年7月19日23时许,周女士再次将电瓶车推至家中阳台充电,随后返回卧室休息。不料,次日凌晨4时许,周女士与其丈夫在睡梦中被大火惊醒,二人迅速叫醒家人下楼逃离,并拨打了119报警电话,周围邻居发现火情后也纷纷逃离。重庆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迅速到场,将火势扑灭。然而,居住在同楼层的桂女士等两人,不幸在火灾中因吸入大量浓烟身亡。
被告周女士辩称,火灾因电瓶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,且火灾发生时,小区消防通道堵塞加剧了火势蔓延和损失,故电瓶车生产者、销售者及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。自己因犯失火罪已被追究刑事责任,不应再承担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。杨先生坚称,电瓶车系周女士以个人名义购买并独自占有使用,自己从未使用过电瓶车,且火灾发生后迅速报警并通知了周边邻居,尽到了合理的注意和救助义务,不应承担事故责任。
法官认为,周女士因违规将电瓶车推回家中充电而引发火灾,致使同楼层的桂女士因吸入浓烟不幸身亡,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,因此应对桂女士的死亡后果承担主要赔偿责任。鉴于杨先生与周女士系夫妻关系,且涉案电瓶车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用于家庭,杨先生虽未直接参与充电行为,但其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安全隐患,也未在周女士违规充电时予以制止8拨插板擦x8免费网站,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,因此杨先生与周女士构成共同侵权8拨插板擦x8免费网站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,对于因桂女士死亡产生的损失,法院酌定各项损失合计为130余万元,判决由周女士、杨先生连带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某物业江北分公司承担30%的赔偿责任。扣除前期已垫付的部分,杨先生还应赔偿91万余元,周女士、杨先生连带赔偿1.7万余元;某物业江北分公司则还应赔偿36万余元,物业总公司对分公司赔偿承担补充责任。
为避免类似事件重演,建议广大群众在使用电瓶车时,一是选择合适的充电地点,不在室内或楼道等公共区域充电,确保通风良好且远离易燃物品。二是规范充电行为,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操作,切勿私自更改充电器规格和参数。三是增强安全意识,加强对家庭成员的安全教育,增强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,切实守牢电瓶车“安全关”,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。
☄(撰稿:东厚士)江苏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丁立任辽宁鞍山市委常委、副市长
2024/11/22皇甫和芳🔖
2024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全体大会在浙江举行
2024/11/22张梅彬🖊
日本京都赏月会 - September 16, 2024
2024/11/22韦清苇🛁
意大利医疗系统超八成人员罢工120万项医疗服务取消
2024/11/22温华骅🌗
“游耕”与史前定居农业社会
2024/11/22满曼灵📠
我国已建成数量最多、范围最广、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
2024/11/21骆丽莲😧
中央网信办部署加强全平台网络传播秩序管理
2024/11/21瞿凡忠🔹
苹果要开始造电视了?高端市场会迎来新霸主?
2024/11/21茅枝静q
二十国集团里约峰会
2024/11/20钱广宝f
高盛:维持小鹏汽车-W“买入”评级 目标价46港元
2024/11/20耿悦珍🥪